陆源一开始的心情是兴奋的,他以为他神功大成了,但打了几个回合后他就发现,不是自己太厉害,而是队友太菜鸡。
差距主要体现在身体素质上,可笑的是,陆源这个在美国被认为身体素质最差劲的亚洲人,在威尔逊高中的篮球队里,竟然是跑的最快,跳的最高的。
队中一共有三个黑人球员,一个是黑人中锋艾德-林伯德,又黑又瘦,胳膊倒是挺长,可以一副没吃饱饭的样子,感觉浑身没劲;一个是首发小前锋马林-诺艾尔,是个戴着头箍的黑胖子,跑两步就要歇一会儿,投篮倒是挺准,可打全场不能跑实在是不行;再一个就是戴着玻璃眼镜和牙套的小个子卢西亚诺-马林卡,个子1米7都不到,同样是高一的学生,打控球后卫,有一手不很不错的运球,但是个子太矮身体太瘦弱,完全没有对抗。
剩下的,全都是一些普通的白人球员,包括替补大前锋胖子蒂尼-法玛尔,陆源在这群人当中,简直算得上兔子上了乌龟岛,跑起步来就是绕桩,一旦拿到球,陆源只要持球狂奔,几乎没有人能跟上他。
显然,这只球队真的就是一个兴趣小组,平时的训练肯定很少体能和对抗练习,还有就是球员的天赋太一般,一些天赋强大的球员,天生就有非常出众的跑跳能力,而他们显然没有。并不是每一个黑人,都有超强的速度和弹跳的。
打了10分钟,这比赛就玩不下去了,陆源的速度太快了,首发队甚至开始对他进行犯规战术,来阻止陆源的持球进攻。
所以,哈特不得不吹哨暂停了比赛,他知道陆源这小子显然经过专业的篮球训练,并且有着很强的个人天赋,不是威尔逊高中这些拼拼凑凑的软脚虾可以比的。
暂停比赛后,哈特把陆源叫到一旁,说道:”你打得不错,小子。“
陆源擦了擦汗,10分钟打下来,刚刚觉得身体有点热,还没过瘾呢,哈特的夸奖他听懂了,笑了笑说道:“额,一般,一般。我很高兴,能加入威尔逊高中篮球队。”
陆源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,就说了句最简单的。
不过,哈特对于得到这样出色的球员看起来并不感到高兴,他又说道:“你不属于这里,小子,我不会让你加入篮球队的。”
“什么?”陆源在想自己是不是听错了,好像这个教练说不会让他加入篮球队,难道是哪个语法理解反了?
“我,不会,让你,加入,篮球队。”
哈特又一字一句地着重强调了一下,然后看着陆源,又补充道:“你非常优秀,太优秀了,我们不适合你。你可以考虑,去玩橄榄球,你会是个优秀的跑锋。”
哈特让陆源去玩“football”,陆源以为是足球,连忙摇头,说:“我不会玩足球,足球,脚疼。”
陆源小时候就踢过一次足球,在操场边上,一个球滚过来,场上的人然他帮忙踢回来,结果陆源一脚上去,球是飞过去了,脚趾甲给踢折了,从此就再也不敢踢足球了。
还是打篮球好,比较安全,虽然偶尔手指头会被戳到吃个萝卜干,但很快就好了,不会像脚趾甲断了那么疼。
可是,不管陆源怎么说,哈特都表示不会让陆源加入篮球队,只是说,如果他想来玩的话,可以过来玩,但不会让他参加训练和比赛的。
哈特的做法,篮球队的其他人都表示不能理解,他们觉得好不容易来了个厉害的家伙,不管他是黑人还是白人还是中国人,能打球就行了。
结果,哈特咆哮着让所有人去训练,然后把陆源赶出了体育馆,陆源只能穿好衣服,背上书包,然后看着哈特把体育馆的大门“嘭”地一下关上了。
陆源抓了抓脑袋,心里倒没有多少沮丧,不是因为他不想加入篮球队,或者觉得威尔逊高中这种篮球队没意思,而是确信,自己总有一天,肯定能回来的。
凭着这种迷之自信,陆源整理了一下心情,准备到校园里到处走走看看,因为他发现,美国的校园生活似乎和中国大不相同。
别的不说,下午两点之后不上课,简直不要太爽,更不用说晚上没有晚自习。
不过这样,陆源倒觉得有些不习惯,现在才三点多,如果不参加社团活动的话,他就能回家了。
陆源走到学校的大操场,是橄榄球队训练的地方,他看到操场上一群身穿淡蓝色的球衣,戴着头盔的人正在训练。
有些人跑步,有些人则猛地冲向人性靶,如同野牛一般,所有人高大强壮,全副武装,看得陆源心惊肉跳,原来这就是橄榄球,这撞一下,会不会把胸骨给撞凹进去。
“我打死也不会玩这种运动的,不过大乃倒是挺适合,他往那儿一站就是一堵墙啊。”
陆源在场边看得入神,却没想到橄榄球队中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他,那就是球队的四分卫罗梅罗-莫拉莱斯,他头上戴着头盔,陆源显然没有认出他来。
等到球队训练间隙到时候,莫拉莱斯和几个队友一起来到了场边,陆源这才发现,领头的人正是在食堂和他起冲突的那个栗色头发。
陆源知道来者不善,不过他一点都不怕,大不了就跑呗,他脚上还穿着篮球鞋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