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节(2 / 2)

嫁给当代皇太子 青律 1733 字 1个月前

没等他再掏钱,老头慌忙摆手:“不用给了不用给了,你画一晚上都成。”

越亦晚噗嗤一笑,最后拿糖汁浇了个《哈利波特》里的鹰头马身有翼兽。

他准备走的时候,老头忽然唤了他一声。

“要不——你教教我呗?”

旁边的一圈小孩也跟着点头,都跟着想学。

“这恐怕不行,”越亦晚失笑道:“我都是乱画的。”

他转身走掉的时候,一口啃掉了那巴可比克的老鹰脑袋。

还挺甜。

等骑着车子回家的时候,都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。

这个时间,宫里那几个老干部应该都睡熟了吧。

越亦晚低头用指纹开了门,一进门就瞥见老爹睡了一半起来喝茶。

“——又去买零食了?”越品摆了摆手:“你晚上睡觉之前记得漱口,别二十多岁蛀了牙。”

“哎,好嘞。”

越品打着哈欠喝了半杯茶,又催他快去睡。

“好好好——”

越亦晚走了一半,忽然又回身把爸爸抱了一下。

“哎哟,怎么了啊?”越品瞌睡都醒了:“受委屈了?”

“没,就是觉得您特好,”越亦晚跟小时候似的,抱着爸爸不撒手:“我特喜欢您。”

“行行行,多大人了。”越品胡噜了下小儿子的头发,挥手道:“啃薯片去吧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:  江绝:看!麒麟!

戚麟:?(? ???w??? ?)?

第14章

等再回宫里,都有些不习惯了。

越亦晚临走前,愣是被大哥和爸爸胡噜半天毛,新吹的发型都乱糟糟的了。

他拎着零食去了宫里,下马车时颇为轻松。

木屐还是不太方便呀。

花慕之正在抱朴殿里写公文,听见楼下有马车声,去窗外看了一眼。

小小的人影在远处晃着手,然后撒着欢就跑了过来。

他不觉失笑,过去迎他上楼。

“可以多住几天的,不用急着回来。”

越亦晚摆了摆手,忽然把那袋零食递给他:“你尝过这个吗?”

花慕之愣了下,辨认了几样:“薯片小时候吃过,其他两样……还真没有。”

“尝尝这个!干脆面!”

越亦晚当着他的面把那画着小浣熊的包装打开,捏碎一大块面饼之后洒了香辣蟹的调料包,然后晃了半天。

面饼碎在袋子里晃来晃去,略有些辛辣的香味就呛了出来。

这皇家吃的零食大多都是手工制造的,即便是薯片也有厨子帮忙切好薯片现烤好再送过去。

花慕之颇有些好奇的看着他晃悠完打开袋子,试探着伸手拿了些尝了尝。

“——很好吃哎。”他看向越亦晚:“这是什么?”

“是垃圾食品。”越亦晚轻咳一声道:“咱偷偷吃完把包装袋藏好,我怕冯老师训我把你教坏了。”

两人还真跟放学后的小学生一样,躲在书房里分食完兰花豆和干脆面,又边聊边吃完了一袋薯片。

虽说是很廉价的食物,可吃起来确实一本满足,简直欲罢不能。

趁着吃零食的功夫,花慕之找了pad过来,给他看自己新写的故事。

头号粉丝越亦晚眼睛一亮,凑过去读得津津有味。

这次故事的主角,叫做画中妖。

清苦的书生在闲暇之际,会挥毫泼墨画兰草墨竹,又把那画悬挂在书房里,挑灯夜读累了便抬头赏看。

那千代兰在书房里放了多年,竟渐渐被凝了灵气,自画中挥袂而出,做了他的书童。

画妖听着公子念了许多年的书,自己也是个颇有主意的妙人,便伴着他做文章论诗赋,甚至在寒冬里把他那双冰冷的脚踝抱在怀里,让他能够不至于冷的瑟瑟发抖。

春去秋来,自然是情投意合日夜相伴。